2014年关于从在校大学生、毕业学生中征集新兵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征兵时间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4年在校大学生、毕业生的征集新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限:宣传及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7月底
二、征集年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男青年为年满18至21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应征女青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为17至19周岁,应届大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
三、 优惠政策
(1)国家按照每年最高6000元标准,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复学后,仍然实行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每年最高6000元标准,补偿四年的学费。
(2)从我省征集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的,剩余学制时间的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按每人每年9000元标准由政府承担。
(3)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以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4)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5)优抚,享受辖区(京口区)政策,外籍学生优抚减半。
(6)毕业生入伍,在部队表现优秀的可提拔为干部。
四、报名方式
在大学生征兵网http://zbbm.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到学校武装部登记,如有疑问,可直接到学校武装部咨询(新实验楼8楼)电话:8440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