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学生管理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14-02-08作者:管理员动态浏览次数:1087

体育学院学生管理补充规定
体育学院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江苏科技大学校纪校规。
体育学院学生违反学生管理条例都将做相对应升一级处罚。
第一条  早操和协会活动
1.       正常上课期间,每天早上6:30分集合出早操(阴雨天除外),由教师或体育委员负责组织,每天计1学时。
2.       协会活动由各协会会长负责,并有指导教师组织训练,每次计2学时。
第二条 考勤和请假制度
1.       上课期间,由班级班干部负责考勤并有任课教师签字认可,每两周报送学工办备案。
2.       每门课无故旷课3次(含3次)以上,取消本门课的考试资格。
3.       学生请假须填写请假条,1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2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批并有家长电话请假。
4.       如节假日外出或回家须填写外出动向,并在规定时间内返校。
第三条 班干部任免
1.       新生班干部由学生自荐申请,班主任任命;第二学期开学前两周内民主选举产生。
2.       每学年前两周对班干部民主评议,实行末位淘汰制;增补2-3名班干部。
第四条 院三好学生评比条件和办法
1.       本学期成绩排名前10名学生。
2.       本学期操行评定等级为“优秀”。
3.       班级学生民主评议选举产生。
第五条 组织发展预备党员的条件和办法
1.       获得1次以上(含1次)奖学金;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校、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实习生;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
2.       操行评定等级都为“优秀”。
3.       对学院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在组织发展中具有优先权。
4.       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在组织发展中具有优先权。
第六条  关于学生宿舍管理的说明:
1. 严格遵守江苏科技大学学生宿舍公寓服务管理手册。
2. 寝室卫生采用室长负责制,室长为机动值日每周一次,其他同学每周两次。
3. 班级卫生采用劳动委员负责制,负责检查各寝室卫生及与公寓管理员联系和沟通。
4. 每个寝室每学期卫生检查有两次以上不及格者,取消该寝室所有同学的一切评优资格;如该寝室有班级干部的,自动免去下一学期的班干部职务。
5. 在每学期寝室卫生评比中,每班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寝室卫生不及格,自动免去劳动委员职务并取消该学年的评优资格。
6. 对获得“文明寝室”称号的学生,在“奖学金”,“三好生”,“优秀学生”,“优秀共青团员”评比中具有优先权。
7. 对获得“文明寝室班级”称号的劳动委员将授予“优秀学生干部”。